根据《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现将2015年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入闱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15年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股(沙县城关盐仓巷关帝庙附近)。
三、资格复核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户口薄(需复印地址页和考生个人页)、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
2.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证书以及到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验证并打印有二维码信息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验证信息;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报考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4.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如复核时未能提交,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四、其他事项
1.放弃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在要求时间内及时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598-5822021。
2.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3.未按规定时间(9月25日18点前)提供复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复核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待确定后,我局将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ldbzj.gov.cn)和沙县人事考试网(http://sx.smrsks.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原标题: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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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沙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核名单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