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专岗招聘工作已经结束,通过公开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经考核合格,同意聘用高钦钦同志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杨微同志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在我县最低服务期限五年。请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