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颜华为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公示如下:
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综合文员 颜华 女 1992年6月 厦门理工学院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
公示时间: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反馈,联系电话:658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