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现将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拟通过简化程序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0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写信或致电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反映情况。
受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7108028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三楼
邮 编:3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