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陈莉梅同志为我局工作人员的函》(南路人函〔2016〕2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陈莉梅同志为南平市公路局建瓯分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