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精神,经宁德市人事局核准,现将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未列入我县教育系统招聘范围的周宁籍普通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我县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与专门职位的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非专门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研究生及普通院校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免于考试。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能爱岗敬业,无违反综治、计生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周宁县人事局考录调配股,联系电话:5624031。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填写周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07〕196号收费规定,每人缴纳报考费80元(低保户考生免收报考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若有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笔试、面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报考卫生、计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其余岗位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2、面试科目:部分岗位不实行面试,部分岗位采用公共题面试,其余岗位面试科目为相关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作答,《综合知识能力测验》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面试科目采用笔试或口试作答。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统筹安排工作,并按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如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详见周宁人事人才网(http://www.znrs.gov.cn/)。
2、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后方可开考。
3、考试成绩的计算: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加分之和,其余按笔试科目占50%、面试科目占50%的比例合计考生的成绩。成绩及格线视考试情况而定。
4、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该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的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服务10年以上方可调动。
6、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周宁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