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厦门市集美区卫生系统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区医疗卫生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集美区政府(集美岑东路168号)四楼403室找小陈报名,联系电话:6062155。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到我局报名,由我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
报名表可在附件2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电脑填写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