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春季安排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5]75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工作中,安排部分岗位专门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安排
根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人数、专业结构等相关情况,今年春季全省拟安排部分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名额安排详见《2011年春季面向福建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名额安排表》(附件1)。
未安排招聘岗位名额的省直部门(单位)如有岗位需要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请积极作出安排,我们将统一组织招聘。
二、工作要求
1、岗位安排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行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参考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基本情况(附件2),积极安排适合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具体岗位。各设区市安排的岗位包括市、县(区)、乡(镇)三级事业单位岗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根据编制、岗位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向县(区)、街道(乡、镇)的事业单位倾斜,特别要重点考虑加强乡镇教育、农业、卫生事业单位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社区协管员等社会服务工作岗位的基层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各招聘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也应符合岗位实际需要,不得作过多过细设置。设置专业条件时,请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加以备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社区协管员等社会服务岗位不限专业条件。招聘岗位学历条件,原则上设大专以上。
2、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设区市或本部门(单位)确定的招聘岗位,认真填报《福建省2011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从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下载),在表中备注栏注明“专门岗位”,并于3月3日前上报我局流动调配处。
我局在汇总、审核相关信息后,将把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的专门岗位和2011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的其他岗位一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招考工作。其他有关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要求,按我局即将下发的《关于2011年春季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
附件:1.《2011年春季面向福建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 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名额安排表》
2.福建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