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区公务员局工作人员于2012年3月5日至3月16日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初审于3月16日17时结束,考生申诉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7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陆报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3、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26 日至4月6日17时登陆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亦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2012年4月7日,笔试地点待定)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职位招聘人数较多的,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个别职位因为专业紧缺造成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统一对外公布后,方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均设为A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结束1周后,考生可登陆鼓楼区政务信息网“公示通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入围。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鼓楼区公务员局(鼓楼区津泰路98号)进行资格复核。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拟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合的,可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拟面试名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鼓楼区政务信息网“公示通告”栏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区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报考该岗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区公务员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