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gl.gov.cn)的“公示通告”栏上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八、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九、监督咨询
此次招聘工作将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规定,并由我区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等有关问题由区公务员局负责。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1—87564260)。
职位条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