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民政局因工作需要,拟在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敬老院工作人员1名。为做好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计划遴选县民政局敬老院文秘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各乡镇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7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含参加省、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时间,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月底,下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担任乡镇党委秘书、政府文书、人大秘书的时间累计满3年及以上,现仍从事文秘工作(含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调到县直有关部门从事文秘工作);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人员;
2、按照《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