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6、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经市妇联确认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面试。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7、各职位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招聘。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一样的,经龙岩市组织部门同意后,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由市妇联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报名时未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二天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拟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妇联和市儿童保育院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最迟应在考察前二天提供毕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八、拟定聘用人选
综合报考者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市妇联、市儿童保育院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