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职考生应于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被委托人承担报名的相关责任。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6、报名工作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7、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上报原批准机关决定后执行。
三、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实际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为合格线。
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5、考试地点在准考证标明,准考证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为2012年6月12—13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组织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