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四、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报考01、05、10、11、14-31、45职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02-04、06-09、12、13、32-44职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50分以上为合格,《医学基础知识》45分以上为合格。
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 、社区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五、面试时间和内容
1、报考广播电视台主持与播音专业(职位24)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
2、面试工作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