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1年秋季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通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公开报名、笔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
吴小霞等2名同志为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
吴静等11名同志为泉州市儿童医院工作人员。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泉州市公务员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7653,0595-221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