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文件规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的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时给予加分,截止2013年元月8日,仅有个别考生办理了相关加分手续,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抓紧到市计生委办公室(电话0594-2611998)申请办理加分材料,于元月10日下午5:00前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审核,以便对外公示,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