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现将厦门市第三医院拟通过简化程序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拟聘岗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简化程序理由 1 刘金凤 女 1963.6 整形外科
医疗 蚌埠医学院
医学专业 本科、学士 主任医师 厦委办[2005]38号第十九条
公示时间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6月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写信或致电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反映情况。
受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7108028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三楼 邮 编:3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