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13年度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通告》的要求,现就2013年度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2)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3)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4)符合《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愿不再生育户、计划生育贫困户和农村一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实施就学就业优惠政策的决定》(狮委[2009]9号)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考证供招聘后续工作使用)。
(二)《石狮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三)服务证明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3、“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四)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农村一女、二女结扎户女儿必须提供经市计生协会审核的《五加二工程审批表》。
福建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招考部分岗位招考计划调整通告福建2013年泉州师范学院招聘10名教师简章福建宁德市党群系统2013公务员考录面试安排的通知福建思明区春季事业单位2013拟聘用人员公示福建2013年永定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福建2013永定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笔试成绩公告福建泉州市2013公务员市贸促会拟进入面试名单福建2013年南平延平区招聘南平市机电职业学校教师面试公告福建2013年漳州市政府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名单福建2013年漳州市党群系统(参公人员)资格审核递补名单(三)福建龙海检察院2013选调通知福建泉州市贸促会2013公务员专业测试成绩公布福建2013年泉州市贸促会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福建2013年泉州市党群机关单位公务员面试名单公布福建2013福清市事业单位部分单位岗位硕士研究生免笔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