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我局所属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2013年9月10日(现场报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时间截至2013年9月10日下午17:00,请于上述时间内主动来电确认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地点: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部(湖滨南路86号之一3楼)
联系人:刘菲玉、季方
联系电话:0592-2237753、 2236792
邮箱:zhbxmsme@126.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贴1张,另2张背书姓名上交),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审核邮箱(zhbxmsme@126.com ),并在9月2日—9月20日上班时间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将组织用人单位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意见报市经发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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