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事项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 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按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有提供集体宿舍。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8(区监察局)。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