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拟聘用林侨生、谢维雄、二名人员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编外协警兼驾驶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联系,联系电话:6373020。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岗位 20135021 谢维雄 男 协警兼驾驶员(1) 20135025 林侨生 男 协警兼驾驶员(2)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