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38号)和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同意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有突出运动成绩退役运动员的函》(泉人调〔2008〕17号)文件精神,经考核合格,拟聘用有突出运动成绩的退役运动员王英菊、黄素丽等二位同志到安溪县少余业余体校担任教练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0月29日—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监督电话:0595-23260317。 安溪县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