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502室人事处调配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蔡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337
E-mail:cwz709@mnnu.edu.cn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