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5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30日,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笔试成绩为200分制。
四、资格复审
各招录机关在10月13日前,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