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9月30日—10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职业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300410)
电话:022-60585758(人事处)薛老师
022-60585055(纪 检)杨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情况 拟聘单位及岗位 总成绩
1 吴剑 男 研究生 硕士 物流管理 无 经管学院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64.125
2 刘琪 女 研究生 博士 技术经济与管理 无 经管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62.875
3 李宝佳 女 研究生 硕士 法律硕士 无 社科部思政专业教师 90.5
天津职业大学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