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9日(不少于五天),超出报名时间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至报名邮箱tjdkyhr@163.com(注: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专业、学校,所有的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名和格式为“姓名.rar” )。
3、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2日。
(2)为方便报名人员,审查环节不要求报名人员来招聘单位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将按照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学习成绩、学校推荐意见以及所具有的岗位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局复审同意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将不另行告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不能开考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