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或到静海县卫生局人事科(静海县静海镇静文路7号)现场同时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8:00至5月29日下午18:00。
县卫生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或当场给予答复明示。
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职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三)验证、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5月31日上午8:30至6月2日上午11:00,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或现场填写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到静海县卫生局人事科(静海县静海镇静文路7号)进行审核、验证、缴费,并按报考职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
笔试时间:2012年6月3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以发放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说病例和相关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