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市教科院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23369960 23369965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计划表.doc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