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具体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 .tlf.gov.cn)。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笔试题由吐鲁番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消防文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笔试加分。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每人只能加分一次,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在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 .tlf.gov.cn)公布。
(四)资格复查
由吐鲁番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消防文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复查重点对考生具备的报考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考生提供的各类资料真实有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1-2人的岗位按照1:3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经地区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