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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4年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体检须知

来源:2exam.com 2014-12-25 10:52:09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在集合点填写《体检表》及缴纳体检费用,地点:塔城市人民医院体检楼,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体检点名时出示。

二、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早上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考生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隐瞒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按编号排队,每组有1名带队负责人,考生必须服从负责人管理,按规定顺序排队参加体检,抽血时不得擅自调整前后顺序,出现问题后果自负。考生不得自行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否则按作弊处理。

四、体检费预带400元,费用考生自理。

五、体检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与你保持联系。

六、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妥善安排行程路线,按时到场并注意交通安全。

七、结果于体检整体结束后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体检需复查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向本人电话通知,考生在此前不得随意向体检机构询问体检结果。

八、以上要求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积极配合,逾期不到,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901—623954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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