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对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19年4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体检集合地点: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一楼集合(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344号)。
(二)体检人员须携带的材料
体检人员携带1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492元/人,由考生承担(现金或银行卡)。
(四)相关要求
1、如未带或证件不全者,均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喝水,不嚼口香糖,前一天饮食应清淡,禁止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991-852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