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疆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参加者的考试成绩,又注重参加者的平时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基层工作经历。通过公开选拔,把最适合的优秀干部选拔到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岗位上来。
(二)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的职责能力。身体健康,适合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选拔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选拔范围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疆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公开选拔的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培训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性别、族别不限)
岗位职责:协助主任抓好培训中心工作。负责各类中、短期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人才培训工作。组织编写各类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指导地、州、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信息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性别、族别不限)
岗位职责:协助主任抓好信息中心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工作动态》、《动态》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性别、族别不限)
岗位职责:协助主任抓好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办公楼、职工住宅楼的治安保卫、绿化和环境卫生及房产、公共设施维修等工作。负责水、电、暖的供应及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资格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岗位的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一)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培训中心副主任所需资格:
1、现任副处级职务的(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任正科职务(中级职称)满3年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8月);
2、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5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信息中心副主任所需资格:
1、现任副处级职务的(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任正科职务(中级职称)满3年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8月);
2、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专业,从事5年以上文字采编和编辑工作;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三)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所需资格:
1、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8月);
2、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和综合协调能力,从事3年以上后勤管理工作;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7月28日-10日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 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gov.cn)和新疆乡镇企业信息网(www.xjte.gov.cn)公开发布信息。
(二)报名时间(8月1日10:00-10日18:00)。公开选拔报名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每人可报1-2个职位(原则上以第一志愿为准。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者需服从调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公开选拔报名表,以及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报名后,所报岗位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8月11日-16日)。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名单,有关情况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 、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gov.cn)和新疆乡镇企业信息网(www.xjte.gov.cn)公布。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各岗位公选的应试者在同一考场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公选岗位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 、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gov.cn)和新疆乡镇企业信息网(www.xjte.gov.cn)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演讲和面试。演讲和面试人员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进行面试。考官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领导、行业专家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应试内容:简要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竞争岗位所具备的优势及工作思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讲和面试上场顺序,按抽签确定。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gov.cn)和新疆乡镇企业信息网(www.xjte.gov.cn)公布。
(六)确定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按照笔试得分占40%,面试得分占60%的权重,测算出应试者的最后得分,按照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gov.cn)和新疆乡镇企业信息网(www.xjte.gov.cn)公布,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体检由自治区乡镇企业局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待定。
(七)组织考察。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组成考察组,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决定任命。根据考察情况,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用。对决定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乡镇企业局与被聘用人员签定合同,填首次聘用人员登记表,并附其他相关材料上报人社厅事业处办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公开选拔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全程监督。
联系人:肖 辉、冯鹤鸣
联系电话:0991-2891328
传 真:0991-2894400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疆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下载)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