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2exam.com/(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9月14日-9
月16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9月25日。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事局。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0年9月28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0年10月10日-10
月16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0903-2069174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0903-2069247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0903-2023466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0903-2022597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903-2069143
附件:1.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2.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时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职位中任何一项条件而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例如: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户籍迁移到和田的,其户口不能视为和田户籍。)
二、《职位表》中3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的;28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的;2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的。
三、对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及“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9月14日。
四、通过参加原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经培训合格后,被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和留疆战士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从分配到和田工作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9月14日。
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
附件:2.
2010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