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阿勒泰地区决定采取“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为阿勒泰地区各县(市)农村警务室专项招录80名警务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根据对口援疆关系考生所报考职位需是报考职位所在县、市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令分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良好品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体检等合格者。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三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主管机关认定在各类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企业就业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4、自治区第一批培养计划自愿放弃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培养对象”所列范围和条件的县市户籍或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男性,所学专业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