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
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州直及各县(市)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3、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表样详见附件)、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中: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归属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招聘单位驻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用,并由本人凭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四)面试
1、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考生的面试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名表、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昌吉市青少年宫音乐辅导员职位、昌吉市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职位和媒资管理职位的考生须加试实务操作考试;报考昌吉市人民武装部民兵指挥部北疆铁路昌吉车站护路警卫职位、警卫兼军械员职位、警卫兼战备保障车驾驶员A职位、警卫兼战备保障车驾驶员B职位的考生须加试军事常识和军事技能考试;报考玛纳斯县国土资源局农用地管理中心秘书职位的考生须加试公文写作考试;报考玛纳斯县幼儿园幼儿教师A职位、幼儿教师B职位、幼儿教师C职位的考生须加试试讲考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考生。
加试考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聘用资格。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5、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人社网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无加试环节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有加试环节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加试成绩)÷2×60%。
6、发放体检通知书。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4、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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