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 手续。
四、监督、回避
兵团人事、宣传部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程序。申报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认真按照考试的要求,参加各项考试项目,否则,取消招聘考试的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兵团歌舞剧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
五、其他事项
我团在编委核定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控制人员总量与优化人员结构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2年兵团歌舞剧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本《简章》由兵团歌舞剧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