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
关于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选调事业人员
考试成绩公示
现将参加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选调事业人员考试人员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告如下:
准考证号
笔试(总分150分)
面试(总分100分)
计算机能力测试
(总分200分)
综合
笔试成绩
折算为百分制
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成绩
占综合成绩的40%
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
折算为百分制
占综合成绩的20%
综合成绩
排名
20140119001
83.5
55.7
22.27
77.8
31.12
100
50
10
63.39
4
20140119002
81.3
54.2
21.68
85.2
34.08
121
60.5
12.1
67.86
3
20140119003
81.45
54.3
21.72
77.2
30.88
80.7
40.4
8.07
60.67
5
20140119004
95.1
63.4
25.36
90.2
36.08
124
62
12.4
73.84
2
20140119005
84.65
56.4
22.57
85.4
34.16
176
88
17.6
74.33
1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1月29日。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绩如有疑问,请与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吴俊鑫,联系电话:3730486。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关于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选调事业人员的公告》,公示期满后,综合成绩居前3名且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派出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能够较熟练掌握摄影、摄像及视频编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对象。考察后,如未发现重大问题,同等条件下,确定综合成绩第一名为选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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