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11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聘期届满,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文件精神,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的特设岗位教师,经州(市)人事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正式在编职工管理。现将各县(市)上报的聘期届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620名特岗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1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公示期满无异意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监督电话:0876-2123313 (文山州纪委监察局)
2190064 (文山州教育局)
2122123 (文山州人社局)
附:
文山州2011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纳入地方正式在编人员名单公示.xls
文山州教育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