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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州2014年择优招聘在岗代课教师为公办教师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4-12-18 22:23:34

广西文化宣传信息中心2014年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

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前身为《广西文化报》编辑部,2008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独立建制,更名为广西文化信息中心。2014年,再次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文化宣传报道工作,以及文化信息数字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网站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招聘工作组织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庆华
 
    成 员:刘创举、韩 江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专业技术
 文字编辑
 1
 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


 擅长写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3篇以上(含3篇)作品或论文。
 
专业技术

 编辑


 1
 编辑出版学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1.大学英语四级;2、擅长写作和平面设计、视频编辑;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注:①以上岗位招聘,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且能吃苦耐劳,适应体力活和夜间加班;
 
    ②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执行。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http://www.gxwht.gov.cn/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准),报名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后楼办公楼二楼210室。联系电话:0771-5647916,联系人:刘创举、陈余灿,邮政编号:530023。
 
    (三)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书和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张1寸免冠证件照。
 
    (四)应聘人员每人交考试费50元。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广西文化厅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全程监督指导。
 
    七、组织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文化厅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考核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前者体检不合格,则按分数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明确为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集体研究后,按照考试、考核结果进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用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审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考咨询电话:0771-5647916,监督电话:0771-5601051。
全州2014年符合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公开考试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2013〕7号)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5年符合条件代课教师招聘为公办教师的批复》(怒政复〔2013〕112号)以及怒江州教育局、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财政局、中共怒江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全州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怒教发〔2013〕97号)文件精神。按照州人民政府(怒政复〔2013〕112号)精神,2014年,决定从全州现有符合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中择优招聘6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符合云教〔2013〕7号和怒教发〔2013〕97号文件规定,具体条件是:截止到2013年3月28日在岗、现仍在岗(并按规定已转为临聘教师),有教师资格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教育局政务网站上发布。同时,由各县教育局负责把招聘信息通知到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所在学校和个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招聘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填写《怒江州在岗代课教师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考试报名表》(贴照片)一式二份,到现任教学校、乡镇中心校、县教育局逐级审核报考资格后到州教育局报名,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是:①《怒江州在岗代课教师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州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和证件进行终审;③交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

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的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机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由现任教学校、乡镇中心校、县教育局逐级审核,州教育局进行终审。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具体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5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教材法规等知识。

1.考试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00至11:30(星期三)。

2.考试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会议室。

3.准考证领取:请各位参试者于2014年12月3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到州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

(五)聘用

1.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教育局向社会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2.考核考察:按有关规定由各县教育局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进行考核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档案完整度等。并将考核考察合格者人员名单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教育局公章后分别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教育局,对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经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与县教育局同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教育局审批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有协议的医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教育局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笔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期满后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一式2份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由各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考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中,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考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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