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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县事业单位2015招聘硕士研究生面试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6-11 9:51:40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招考公告》的要求,现已完成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7:30报到,8:0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嵩明县老年大学

面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入场。请各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入场。

由于嵩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岗位四达不到开考比例、嵩明县交通运输局的岗位六无人报考,取消岗位四及岗位六的招考。

 

2015年嵩明县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7:00。

(1)资格初审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已经提交的《报名表》,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6月19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表》。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 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州人社局提出申请,同意后由负责审核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6月19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表》,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20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6月21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7月2日上午9:00至7月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

报考定向招聘民族乡镇岗位须先进行报考该乡镇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确认为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应聘计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位代码为30岗位(临床)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具体笔试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

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从江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人员。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 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确定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及以上学校、学院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初中)学历报考者还须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定向招聘村(居委会)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居委会)及所在乡镇党委出具担任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5年6月15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从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测试)前辅导培训班。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40%。

2.直接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 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专业测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 1:3)(含“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 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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