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身心健康。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31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职位、报名条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昆明市五华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公选办)。
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外省、州(市)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登录:昆明五华网站(www.kmwh.gov.cn)下载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成文件(JPG格式)。照片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区委组织部邮箱(zzb@kmwh.gov.cn)。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三)公开推荐。五华区区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初审通过的人选,由各单位党(工)委、党组组织开展公开推荐工作。公开推荐完毕后,由各单位、部门研究上报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区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五华区区外报名人员,按照省公选办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区公选办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合格者发准考证。经复审获得考试资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