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所有岗位按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由昭通市人事局分笔试专业类别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及聘用审批
1、资格复审、考核、体检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市人事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依据最后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小数部分不为零的,小数部分按照增加一人处理(如:招聘人数为1人的,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X1.2=1.2,按2人进入资格复审,招聘人数为18人的,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8X1.2=21.6,按22人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后按所需招聘人数在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体检,不足招聘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体检。如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最后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由市人事部门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录(聘)用,不得超计划和突破报考岗位数录(聘)用。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毕业证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或中国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以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4)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5)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本次考试中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其岗位将自动取消。
2、聘用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经认真审核无误后将拟录(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及名册一并务必于规定时间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市属事业单位录(聘)用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规定时间报市人事局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六、考试组织及纪律
1、考试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工作在市内设置考点,若干考场。各考点必须严格按有关考务、考试纪律严格、规范地组织好考试工作。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对考务、考试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的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
2、为维护考试聘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通知时效: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人事部门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聘)资格。
4、整个考录(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点击下载昭通市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