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 它
1.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接受社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3.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监督电话:3141023
七、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劳动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3142058
传 真: 0871-3142055
附 件:《2011年省有色地质局所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