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和红河州人社局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
采取到医学院校、医科类专场供需见面会或医院实地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二)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现场公布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