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上岗
如公示无异意,拟聘对象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正式签订临时聘用制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四、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的待遇参照市检察院现有临时聘用制人员的待遇执行,月薪1200元。
2、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3、对公告中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83-2166006。
临沧市检察院机关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制驾驶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