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制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与资格
1、坚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2、具有国家机动车驾驶证A类证书;
3、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实际驾龄满8年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二)其他要求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
2、实际驾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由报名人员自愿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认为不符合报名情况的,将审核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
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1月24日-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