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笔试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组织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2.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2+面试成绩/2)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根据招录计划数等额开展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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