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②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报名条件说明
①此次选调的学科要求参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定,未纳入目录与岗位要求相关相近的学科,请考生详细咨询丽江市财政局后报名。
②此次选调岗位的报名条件由丽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③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按《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方可开考。
④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当年年内不得参加丽江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本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3:1比例的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丽江市财政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四)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丽江市财政局提出拟调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七)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八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0695)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88-5122447)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丽江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xls
丽江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