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在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由红河州文体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红河州文体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若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及录用
1、拟选调人员的确定。红河州公务员局、文体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
2、公示。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红河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应有影响其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核对象;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本公告由红河州文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