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系红塔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干部身份,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单位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年龄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玉带街道规划建设
和环境保护中心 规划建设和环境
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1人 40岁以下 不限 规划设计、建设设计、土木工程、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等专业优先 专科及
以上学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 — 4月17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玉兴路68号)